国外的高等院校对留学生一般都有健康方面的要求,把身体是否健康作为接受的一个基本条件。由于前往国的不同、就读学校的不同,健康要求也各不相同。如果留学申请人是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手续的,应该通过中介机构掌握对方学校的相关规定,而学校也往往会通过信函或表格陈述其健康要求。如果留学申请人是自己直接与学校联系的,应通过互联网、信件或其他形式,尽早与学校沟通并了解相关内容。
我国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曾制定过非常具体的健康标准,规定十几种情况不能选派出国,包括活动期肺结核,活动性肺外结核、做过胸廓成型术和一叶以上肺切除、严重的慢性病、器质性心脏病及高血压、肝炎、肾炎及严重的泌尿生殖系统病、血液病,精神病或癫痫、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癌症、血吸虫病、麻风病、身体发育不良,严重视力障碍等。上述标准不一定完全适用于自费留学者,但可以作为一个参考。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对于受检者体检时被诊断患严重危害公共健康疾病的,不予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只发给受检者《健康检查记录》。在受检者被怀疑患有严重危害公共健康的疾病需要进一步确诊的,待明确诊断后再决定是否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