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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陈司长:您好!我想咨询二个问题,一、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双边协议,前往这些国家的出国劳务的人员,一经查出丙肝阳性,是不予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因我检查出丙肝阳性,我要前往的国家是尼日利亚,是否为我国双边协议国家?二、对于受检者体检时被诊断患严重危害公共健康疾病的,不予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丙肝阳性是否是患严重危害公共健康疾病的?根据以上两点能否对我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谢谢
答: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对于受检者体检时被诊断患严重危害公共健康疾病的,不予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只发给受检者《健康检查记录》。在受检者被怀疑患有严重危害公共健康的疾病需要进一步确诊的,待明确诊断后再决定是否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
    另外,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的双边协议,前往这些国家的出国劳务的人员,一经查出丙肝阳性,一律不予签发《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