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司局介绍  | 图片新闻  | 统计数据  | 计划规划  | 法律法规  | 业务专栏  | 工作动态  | 旅行健康  | 行政许可  | 相关链接
  
  司局介绍
  图片新闻
  统计数据
  计划规划
  法律法规
  业务专栏
  工作动态
  旅行健康
  行政许可
  相关链接
  当前路径:卫生检疫监管司>计划规划
 
2006年卫生检疫监管工作要点
2006-11-08 11:24:00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卫生检疫监管工作指导思想和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吴仪副总理2005年12月13日对质检工作的重要批示,落实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卫生检疫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动员广大卫生检疫监管干部职工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强烈的应急观念,增强应急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警惕,重点加强口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促进卫生检疫监管事业新发展。因此2006年全国卫生检疫监管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要点

1、加强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按照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和总局《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一是完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内涵的机制。二是完善各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三是完善各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机制。四是完善应急培训机制。五是完善应急演习机制。六是完善应急保障机制。七是完善部门合作机制。八是完善应急国际合作机制。九是完善应急信息化管理机制。十是完善应急反应机制。推动应急管理五落实,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应急培训、落实应急设备。

2、建立口岸应急管理工作数据库。

以落实《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处置预案》为基础,建立口岸应急管理工作数据库,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动态、法律法规、领导小组、专家组、人员力量、预案文件技术方案检验方法、装备保障、重点口岸、演练情况、信息报告、培训信息、科普教育等15个方面入手,对检验检疫系统应急力量和资源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督促各局完善口岸应急管理体系,统一指挥,动态管理,为平时的防范管理提供服务,为战时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实现口岸应急资源有效配置,做到合理布局、重点突出。

3、建立海、陆、空三道防线。

海港防线重点在加强媒介控制,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防止外来生物入侵的规定,尽快建立完善的防范外来生物入侵体系,在完成媒介分类鉴定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媒介携带病原体检出率和控制能力;陆港防线重点是加强疾病防控,推动与周边国家地区交流与合作,建立疾病联合控制机制;空港重点是加强应对突发卫生事件,提高应对核生化等突发卫生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华北五局鼠疫联防工作组、南方十一局热带病联防组、环渤海四局媒介联防协作组和口岸卫生处理协作组的作用,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提高传染病监测水平、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工作人员能力、加大跨区域、跨部门合作。

4完善疫情监测预警反应系统加强口岸查验安全

一是完善快速有效的疫情监测预警反应机制提高出入境传染病疫情信息服务水平。二是深化 “八项制度”、 “五个及时”等各项工作制度,完善飞机、轮船、火车等出入境交通工具分类检疫查验工作程序,加快现场检测技术研究。完善口岸发热、呼吸道症状、消化道症状、食物中毒等病例处置工作程序。三是大力推行口岸查验电子监管和视频查验系统,突出重点、简化程序、加快通关速度。四是完善特殊物品监管机制,认真落实总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83号令),严格出入境特殊物品的申报和审查。五是加强口岸反恐工作,把反恐工作强化到日常检验检疫工作中。通过在北京(空港)、广东(海港)、内蒙满洲里(铁路)、新疆阿拉山口(公路)四个重点口岸配备核辐射监测仪器,加强口岸核与辐射性物质的检测和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口岸反恐防控体系。

5、提高保健中心服务质量,确保体检接种安全。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严格贯彻和执行《执业医师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资质准入制度,继续按照总局464号文件做好系统内保健中心资质准入工作。三是完善动态考核管理制度,加强达标单位后续监管工作。四是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在CQC和CNAL协助下,继续做好保健中心ISO9000认证和实验室ISO/IEC17025认可工作。五是完善行标规范制度,加强保健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保健中心形象识别系统、保健中心业务信息平台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工作规范。六是完善药品资格准入制度,对保健中心使用的药品、疫苗、传染病诊断试剂等产品实行资格准入,确保实验室检测的工作质量。

6、建立口岸卫生防护屏障,加强口岸卫生安全。

一是抓好口岸食品卫生安全,狠抓“六个环节”、严格“七项制度”,积极推进HACCP管理体系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口岸媒介监测防控机制,以区域合作为基础,建立重点、区域和分支局三级媒介监测实验室网络,充分发挥6个重点媒介监测实验室优势,重点开展媒介携带病原体监测。三是继续开展创建国际卫生机场和探讨创建国际卫生海港,全面提升空港和海港核心能力建设。四是积极推进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良好操作规范(GMP)和食品安全控制(HACCP)体系认证。六是开展口岸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竞赛和“卫生管理先进企业”创优评优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口岸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7提高口岸卫生处理质量,确保卫生处理安全。

一是认真贯彻遵守法规制度,重点贯彻《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二是建立企业资质审核准入制度,通过对出入境检验检疫除害处理单位登记、核准,规范和清理出入境检验检疫处理市场秩序。三是完善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卫生处理从业人员的监管,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四是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制度,严格执行卫生处理各项标准和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卫生处理安全和防护措施。五是坚持药械筛选政府采购制度,筛选高效低毒环保的卫生处理药品和器械,实行政府采购,坚持公开、透明、市场化的原则,并确保质量和安全六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制度,对已评审合格的卫生处理药品器械合法、有效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不定期抽查,实行动态管理。结合每年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夏季高温季节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特点,继续做好卫生处理安全自查和互查工作,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8 有效防控口岸人禽流感、鼠传疾病等传染病疫情,确保出入境人员健康安全。

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的部署,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流感大流行,全面落实口岸防控人禽流感预案和防控禽流感十六项工作机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传入传出和扩散蔓延。二是进一步落实口岸鼠疫等鼠传疾病应急防控预案,加大监测力度,加强对来自鼠疫等疫区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等的卫生检疫工作,加强实验室建设和鼠情监(检)测安全管理,充分发挥鼠疫联防机制的作用,培训培养一批鼠传疾病监测和检测的业务骨干,做好鼠疫防控工作。三是继续做好口岸霍乱、肺结核、疟疾、登革热等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按照“预防为主、科学防范、加强合作”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疫情报告管理系统,加强与相关部门、周边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制定相应预案,确保出现疫情反应迅速、控制及时。

9扎实做好口岸艾滋病防治工作。

按照今年世界艾滋病日“遏制艾滋,履行承诺”的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在全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全面落实支局长在2006年全国卫检会中提出的口岸防治艾滋病10项措施。认真学习即将公布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和《检验检疫系统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

10、加快《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进度

认真组织卫生检疫一线人员、技术专家、法律专家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面向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广泛征求意见,积极采纳国外先进的卫生检疫工作方法和基层行之有效的实际工作经验。加强与医疗、公安、交通、民航、铁路、外贸、外交、旅游、劳动、教育等部门的协调,进一步推动《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11、坚持依法行政。

认真学习执行《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卫生检疫监管各项工作管理。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将卫生检疫行政许可的审批实行“八公开”:即项目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受理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审批结果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认真实施,做到行政许可公开、透明。

12、建立卫生检疫监管信息化管理体系。

加快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的开发工作,经部分局试点后,在全系统推广应用。完善口岸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保持系统运行畅通,及时收集和发布各项卫生检疫工作数据,进一步做好信息系统的使用工作。贯彻《口岸卫生检疫信息管理办法》,加强宣传,组织检查“办法”落实情况,加强对卫生检疫信息的科学管理。

13、提高卫生检疫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积极协调和落实“十一五”重大科技项目,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继续组织卫生检疫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成果,不断提高卫生检疫科研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卫生检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科研能力,培养一批卫生检疫学术带头人和技术骨干。进一步加强对139个卫生检疫实验室的建设,提高检测能力,为卫生检疫执法提供技术保障。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确保实验室安全和实验人员自身防护安全。继续推进卫生检疫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科研成果向标准的转化,加强对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应用,进一步规范卫生检疫工作。

1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强化责任、奋发进取,艰苦奋斗,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奖惩兑现;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明纪律;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许”、“八严禁”等各项规定。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发扬作风顽强、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优良传统,提高卫生检疫队伍的战斗力,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