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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和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对沈阳局进境环保微生物菌剂符合性验证检验工作进行考察并给予很高评价
2006-11-1

2006年7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卫生司范国珍副司长、检疫处许凤副处长和国家环保总局生物安全处王捷处长、科技司李晓涛、法规司李军一行五人,对沈阳局在全国检验检疫系统首次进行环保微生物菌剂的符合性验证检验工作进行考察,陪同考察的还有辽宁省环保局生态保护处的领导和专家等。国家局和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和专家视察了我局的技术中心微生物实验室,然后认真听取了沈阳局关于此次微生物菌剂实施符合性验证检验的工作汇报。

国家局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对沈阳局在没有国家检测标准的情况下,依靠雄厚的人才优势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在一个月内完成检测方法的建立和菌剂的检测工作,顺利地完成环保微生物菌剂符合性验证检验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指示。范司长说:此次对进境的环保微生物的管理和检测工作,是国家环保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首次合作,是全国检验检疫系统首次对进境的环保微生物进行检验,已经取得了初步胜利。环保微生物出入境监管意义重大,今后的进出境的微生物会越来越多,管理工作也会越来越难,对检测的能力和手段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沈阳局尽快成为区域的检测中心,再投入一些检测设备和力量争取建成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环保中局王处长说:沈阳局首次对环保微生物菌剂符合性验证检验工作不但完成了,而且还完成得非常出色,说明沈阳局的检测能力很强。过去进境环保微生物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很少,检测工作都委托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但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进境的环保微生物品种和数量会越来越大,今后进境环保微生物的把关和评价还有许多的工作要做。下一步要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制定进境环保微生物的管理办法和检测方法,有效的防止有害生物的入侵。

于凤琴局长和黄明彦副局长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环保局领导介绍了沈阳局环保微生物出入境监管方面的一些设想和实验室建设方面的前景展望,并表示沈阳局有能力和信心把进境环保微生物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做好,为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6年6月诺维信(沈阳)生物制造有限公司进口10个种类的商品共计30件,4027.5 kg的微生物菌剂。针对该公司进口的微生物菌剂的检验和监管,沈阳局高度重视,组成了由黄明彦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技术研讨会,并依据《伯杰氏系统细菌学手册》和国家局关于特殊物品进境的管理规范,起草了《对“诺维信(沈阳)生物加工有限公司”进口的微生物菌剂实施符合性验证检验以及后续监管的工作方案》。方案对各个相关部门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建立了联络和协作机制于6月13日进行了现场取样。7月7日微生物菌剂实施符合性验证检验工作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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