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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车辆卫生监督
2007-10-30

其他车辆卫生监督

()汽车卫生监督

1. 汽车卫生监督内容。

(1)检查交通员工及旅客的健康情况。

(2)检查汽车车体卫生及车内环境卫生。

(3)检查货物的卫生状况及携带媒介生物情况。

(4)检查汽车排放尾气的质量。

2. 汽车卫生要求。

(1)客车车体应清洁卫生,门窗玻璃干净整洁,车内微小气候及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地面清洁,无垃圾、无污垢、无痰迹、无呕吐物,车内无蝇、无蚊、无蟑螂等病媒昆虫。

(2)交通员工应具有基本的卫生知识,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书。

(3)汽车排放的尾气,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北方地区使用排气管取暖的汽车,不得将尾气泄漏车内。

(4)汽车装载的货物不得携带有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

(5)装载食品的货运汽车应有专用容器,并设有防蝇、防尘装置。

(6)装载废旧物品的汽车,卸货后应进行卫生处理。

(7)汽车下客或卸货后应进行彻底的清扫。

3. 汽车卫生监督的方法。

陆地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频繁,为了及时疏通口岸,提高工作效率,一般情况下汽车的卫生监督工作与检疫查验工作一并进行。

(1)询问:

检疫人员接车辆出/入境检疫申报单后,即登车进行监督,向交通员工或司机询问了解员工及旅客的健康情况及装载货物是否发现携带有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

(2)现场检查:

①检查车体是否清洁卫生;

②检查车内微小气候和空气质量,地面是否清洁,有无呕吐物等;

③检查所载货物是否携带有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

④检查装载食品的汽车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⑤检查汽车尾气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⑥检查司机、交通员工是否持有健康证明书。

(3)采样检验:

①发现有病人呕吐物及不明原因死亡啮齿动物时应及时采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

②对客运汽车内的空气质量及汽车尾气可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验。

(4)签证放行。

汽车符合卫生要求,检疫机构签发汽车卫生证书或在车辆出入境检疫申报单上签章放行。

()其他交通工具卫生监督

1. 对拖拉机、载货摩托车、人力车的卫生监督。

主要监督驾驶员、人力车夫的健康状况,所运载货物的卫生状况,是否夹带有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

2. 对自行车、两轮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

主要监督人员的健康情况和所带行李物品的卫生情况。

3. 畜力车、马车、骆驼队,大象队等牲畜运输队的卫生监督

主要监督人员和牲畜有无人畜共患传染病(如炭疽、布病等)和对牲畜的粪便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对所驮、载的货物进行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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